4月26日是第1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新《商标法》即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从26日开始至4月30日,吉林省工商局、长春市工商局、省商标管理协会将在欧亚卖场联合举办商标知识宣传周活动。活动以“普及商标知识保护知识产权”为主题,通过设立新《商标法》知识展板、知名品牌展板的方式,解读新《商标法》修改的8个方面内容,宣传省内部分知名品牌企业及其产品信息,促进公众提高商标法律意识,倡导认牌消费。
据介绍,去年8月,《商标法》进行了第3次修改。这次修改最突出的亮点是,严格了商标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增加了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种类,加重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主要条款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隐匿等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同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对于商标侵权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处该额度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不足5万元的,处25万元以下罚款。在侵权赔偿证据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法院可根据情节判决300万元以下的赔偿。此外,还新增了对5年内实施两次以上侵权者从重处罚的情节规定。这些规定,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记者杨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