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商标2013侵权案例
核心提示:2013年,长春市工商局为保护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和涉外商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2月底,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7件、案值183.58万元、罚没款168.07万元。 新文化报讯(记者胡晶) 2013年,长春市工商局为保护驰名、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和涉外商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2月底,共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7件、案值183.58万元、罚没款168.07万元。昨日,长春市工商局公布了2013年商标侵权案例:
2013年7月2日,长春市工商局商标分局接到台湾美食达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的举报,称长春市朝阳区味道面包坊的6个附属店所使用的服务标识侵犯其“85度c”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顾某某于2006年4月份开始成立长春市朝阳区味道面包坊,一直使用标有“味道85℃”的标志,直至案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当事人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2013年5月27日,长春市工商局朝阳分局接到举报,长春“橘子红了”饰品专柜销售的“橘子红了”品牌太阳镜,均为更换“威狄狼”商标后投入市场销售的商品。而“威狄狼”商标系临海市国友眼镜厂经营者尹海友经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长春市鑫长莹经贸有限公司在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更换商标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这也是长春市工商局近年来查处的第一例“反向假冒”商标侵权案件。
青岛啤酒(哈尔滨)有限公司在吉林省销售的产地为哈尔滨市的青岛(瓶装、罐装)冰醇啤酒,在酒瓶和啤酒易拉罐上印有“NBA中国官方市场合作伙伴”及NBA文字和图形。经调查,NBA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和青岛啤酒签署的协议截止日期是2011年9月30日。当事人行为属于使用许可协议已过期的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当事人杜某(个体业户)于2009年10月开始代理销售内蒙古杭锦后旗二道桥粮油综合加工厂生产的“双保”牌面粉,未经“双保”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灌装标有“双保”商标的面粉,混入到正品“双保”牌面粉中一起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之规定,构成了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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