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淮晨报报道,搞企业创名牌可有奖励?患病吃不了低保,能不能得到财政救助?4月19日15时至16时,合肥市财政局负责人专题接听12345政务直通车,回答了市民提问。
希望政府关注医疗救助
市民:我是一名下岗工人,已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现患有慢性病,但医保报销有限,每月的医药费较高,家庭经济能力无法承受。因本人现在有工作,故社居委告知无法享受低保待遇,建议政府关注此类人群的医疗救助。
合肥市财政局:目前医保报销政策相对较为完善。部分慢性病已纳入特殊门诊范围,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此外,针对医药费用过高、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合肥市已出台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政策。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关注包括医疗救助在内的相关社保救助政策,结合市级民生工程实施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稳步提高救助标准和救助范围。
缴纳契税时是否需要提供证明?
市民:我是外地户口,在合肥购买了一套住房,缴纳契税时是否需要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
合肥市财政局:需要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但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需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到购房所在区域的房产部门查询是否属于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会计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在财政局吗?
市民:我是2013年会计专业应届毕业生,打算报考今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完成网上预报名后,规定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请问,首次报名资格审核地就在合肥市财政局吗?
合肥市财政局: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指定地点(合肥市财政局一楼国库支付中心大厅新证办理窗口)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搞企业可有什么财政奖励?
市民:我是一名企业主,听说合肥在推行品牌战略,搞企业创名牌,可有什么财政奖励呀?
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出台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对这方面有规定,新获得国家级、省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中华老字号”称号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陈旺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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